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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聘请专家进行鉴定的几大理由(必看)

来源:温州医疗纠纷律师  作者:温州医疗纠纷律师  时间:2016-02-17

关键词:温州医疗纠纷律师,温州医疗事故,律师,鉴定

1、不专业的你以为尸检就是明确医方是否存有过错,殊不知尸检仅在于明确死因,不对医方是否存有过错进行鉴定。况且尸检属于“双刃剑”,个别案例的尸检报告往往给医方逃脱责任提供了帮助。事实上,没有尸检报告,同样可以通过鉴定来明确医方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不专业的你以为申请鉴定只需递交申请书,即可等待专家鉴定结论,殊不知鉴定程序需要患方分析病历材料、找出医方过错、书写陈诉书,专家不会以陈诉书未提及的内容进行鉴定。

3、不专业的你以为书写陈述书就是书写诊疗过程,又或者类似于信访材料,甚至是“发发牢骚”,殊不知陈述书是一份专业性极强的“医学告状书”,专家仅凭陈诉书载明的理由进行鉴定。陈诉书须建立在分析病历材料的基础之上,应当切中要害,以医学专业知识与医学法律法规为依据,有效找出医方过错,而不是夸夸其谈。

4、不专业的你以为选定专家鉴定组成员时的抓阄程序相对公正,殊不知专家人员与医方的利害关系(例:上下级单位),未提出回避申请,导致与医方具有利害关系的专家进入鉴定组,造成鉴定结论不公平。

5、不专业的你在鉴定会上不知如何回答鉴定专家的问题,以致鉴定专家认为患方逻辑混乱,不能准确陈诉理由,最终形成不利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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