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7-3834-0312

过度医疗值得重视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  时间:2023-02-02

关键词:过度医疗  医疗纠纷

过度医疗与过度检查作为一种不良医疗行为,一方面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另外一方面也损害了医务人员“医者父母心”的形象。比如:一次住院多次检查血栓弹力图,收取多次”血栓弹力图试验“费用;超声诊疗中心开展”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颅内段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项目时,将”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项目组套一起在收费;一个高血压病人,血压升高引起的头疼,医生给做了头颅的CT 甚至有时候给做头颅核磁,甚至把头颅血管MRA都给做了,这其实就是一种非必要的检查。

在民法典中这样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师法还规定:如果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的,会责令医师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目前,尚有不少医务人员不重视该问题,认为过度医疗只是小问题,甚至还不易被发现。这也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